股票杠杆费用 关于终止与民商基金销售(上海)有限公司相关销售业务合作的公告
发布日期:2025-06-13 22:16 点击次数:142

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关于终止与民商基金销售(上海)有限公司相关销售业务合作的公告
为维护投资者利益,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经与民
商基金销售(上海)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民商基金”)友好协商,本公司自 2025
年 5 月 30 日起终止与民商基金的相关销售业务的合作,同时不再受理通过民商
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相关销售业务。本公司在民商基金已无保有份额,投
资者将无法通过民商基金办理本公司基金的开户、认购、申购、定投、转换等业
务。
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咨询有关详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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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户服务电话:400-800-4800
网址:fund.pingan.com
风险提示: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、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
产,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,也不保证最低收益。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
者类别、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,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。投
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《基金合同》和《招募说明书》等基金法律文件,
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,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
的基础上,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、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,对基金投资作出独
立决策,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。
特此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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